三峡大学校友会
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校友服务 >> 本科招生 >> 正文

三峡大学2011年新生奖学金奖励办法(节选)

作者: 时间:2011-05-16 点击数:

为了鼓励更多的高分考生报考我校,提高我校生源质量,特设立新生奖学金,奖励办法如下:

一、新生奖学金用于奖励填报我校第一志愿,且高考原始总分(不含各类政策性加分)达到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规定的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新生。其中各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获一等新生奖学金人数不超过当年我校在该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招生人数的20%。

二、新生奖学金分别设湖北省新生奖学金和外省新生奖学金。

三、湖北省新生奖学金分为一、二、三、四等。

高于湖北省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40分以上者,获一等新生奖学金,奖励10000元/人;

高于湖北省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26-40分者,获二等新生奖学金,奖励5000元/人;

高于湖北省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1-25分者,获三等新生奖学金,奖励2000元/人;

高于湖北省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0-10分者,获四等新生奖学金,奖励1000元/人。

(注:四等新生奖学金仅适用于二批本科专业录取的考生。)

四、湖北省以外的各省新生奖学金分为一、二、三等。

高于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50分以上者,获一等新生奖学金,奖励10000元/人;

高于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31分-50分者,获二等新生奖学金,奖励5000元/人;

高于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16分-30分者,获三等新生奖学金,奖励2000元/人。

六、本办法适用于三峡大学在各省列入第一批、第二批本科招生的各专业。

七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执行,由招生及就业指导处负责解释。

Copyright©2016 三峡大学版权所有    地址:宜昌市大学路8号    邮编:443002    鄂ICP备05003329号